修学佛法次第之三——戒律
一、什么是戒律?
简单说,戒律就是佛为弟子们制定的行为轨范。
戒律:戒:防止义,防非止恶曰“戒”。
律:决断轻重开遮持犯名“律”。
戒:有所不为;不能如此;各人持守。 止持。
律:有所当为;应当如此;团体活动。 作持。
止持:依止而成持戒,持由止成。止持作犯。
作持:依作(修行善法)而成持戒,持由作成。作持止犯。
“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。”
戒的含义泛指禁止做的事;根本精神是不侵犯。
戒律四科:戒法、戒体、戒行、戒相。
戒法:如来所制各种戒法,包括戒的条文,功能、作用、功德等。如五戒、十戒、具足戒、皆佛所说之戒法。
戒体:弟子从师受戒时所发,自己心胸中领纳之法体,而有防非止恶之功能者。亦即持戒法之信念与奉持戒法之意志。又称无作戒体:谓受戒时,如法求戒,动作身口意三业之缘,而发于身心中不可见闻之业体,此业体具有任运防非止恶之功能,并恒常相续,无须造作,故云无作。
戒行:受戒后之行为表现,如言此人戒行清净等。乃发得戒体后,护持身、口、意三业不失之意。
戒相:
(1)谓持戒表现之相状差别。如持五戒、十戒,乃至二百五十戒,一一戒中各有差别,按其持犯之轻重,各有不同之相状。即在何种情况下犯戒,其相状是不可悔、可悔,开遮持犯等。明了戒相才能守戒。——以法为相:开遮持犯,境缘轻重。
(2)一般指切切实实遵守戒律之相状。——以行为相:身口如法,为行有仪。
圣人制教名法,纳法成业名体,依体起护名行,为行有仪名相。
二、戒律的重要:
1、戒是出离生死大海的宝筏。惑业苦之恶性循环,便形成了六道轮回。要想跳出轮回,度越生死苦海,必须斩断惑业苦之连环。持戒则不造恶业,对治恶念恶行,拔爱欲之本,杜众恶之源,保持身口意三业清净,斩断惑业苦三障铁环,是出离生死大海的宝筏。
2、戒是无上菩提之本。《华严经》云:“戒是无上菩提本,应当具足持净戒;若能坚持于净戒,是则如来所赞叹。”戒、定、慧三无漏学,戒律是根本。因戒生定,因定发慧,若无清净戒律,绝对不能显发无漏智慧。五乘佛法均以戒为基础,戒是灭恶生善之根本,超凡入圣之因种。持戒如平地,万善由此生成;若无净戒,诸善功德皆不得生。戒是三世诸佛净业正因,因之得成阿耨多罗三邈三菩提。
3、戒是佛法之寿命。“毗尼住世,佛法寿命。”佛结戒集十句义:(1)摄取于僧;(2)令僧欢喜;(3)令僧安乐;(4)令未信者信;(5)已信者令增长;(6)难调者令调顺;(7)惭愧者得安乐;(8)断现在有漏;(9)断未来有漏;(10)正法得久住。
4、戒是鉴别邪正的宝镜。末法时代,邪师说法如恒河沙,戒法就是宝镜,能令邪正立分。
5、戒是往生净土的净因。在《净土十要·念佛直指》中,妙叶大师有如下开示:“修三昧者,必众戒清净,乃可得成。”戒是往生净土的净因,必以净戒为因,净土为果,方能感应道交,蒙佛接引。
三、戒律的分类
佛教的根本精神,即在於戒律的尊严,即在於佛教弟子们对於戒律的尊重与遵守;所以,凡为佛子,不论在家,或者出家,一进佛门的第一件大事,便是受戒。
佛教的戒律,因为佛子身分的不同以及等级的差别,所以也分有如下的各种名称:
在家戒,共有四种:
一、三归戒。 二、五戒。 三、八关戒斋。 四、菩萨戒。
出家戒,共有五种:
一、沙弥及沙弥尼戒。 二、式叉摩尼戒。 三、比丘尼戒。四、比丘戒。 五、菩萨戒。
有人以为,三归不是戒,五戒以上才是戒。其实,三归也是戒,因为戒是禁止的意思,三归之后,也有三种禁止:
第一、归依佛,尽形寿不归依天魔外道。
第二、归依法,尽形寿不归依外道邪说。
第三、归依僧,尽形寿不归依外道徒众。
所以,归依三宝的本身,就含有一种戒的特质了。
五戒
一、总说五戒:
《璎珞本业经》云:“一切众生,初入三宝海,以信为本;住在佛家,以戒为本。”学佛者,在受三皈后,实践规则,即从受持五戒开始: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。杀生等五事,是残忍、犯法、不道德、不诚实、放逸散乱的行为。从业果上来说,杀生种短命业因缘,偷盗种贫穷业因缘,邪淫种怨家业因缘,妄语种诽谤业因缘,饮酒种愚痴业因缘。是三恶趣因。《优婆塞五戒相经》说:“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,以是因缘,当成佛道。若有犯而不悔,常在三涂故。”佛不忍我们长沦苦海,所以慈悲为我们制定五戒。
受持五戒能获得大功德。《阿难问事佛吉凶经》中说:“受佛五戒者,是福德之人,无所畏避”。《优婆塞五戒相经》说:“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,以是因缘当成佛道”。 五戒是佛戒中一切戒的根本,故称五戒为根本戒。无论是八戒十戒,比丘比丘尼戒,乃至菩萨戒,无有一种戒不是根据五戒引生的,也没有不将五戒列为重戒的。所以一切戒中,五戒最重要,五戒学不好,一切戒都将无从着手;五戒持的清净,其他的戒,也就容易持了。受持五戒,破贪嗔痴烦恼:持不杀戒破嗔;持不盗不淫戒破贪;持不妄语戒破痴;持不饮酒戒消除放逸。五戒是修行圣道与成就无上菩提的基础,进入佛门之后的在家弟子,便应受持,通常称之为在家戒。
五戒即是五大施,能令众生离五怖畏。由于我们持杀戒,众生不必怕被我们伤害;由于我们持盗戒,不必怕我们偷盗;由于持邪淫戒,不必怕我们淫污其亲属;由于持妄语戒,不必怕被我们欺骗;由于持饮酒戒,不必怕我们因饮酒而疯狂。故称五戒为五大施。
五戒中,前四戒是性戒,性是体性义,即杀生等四种事,本性上即是一种恶法,无论受与不受,做了都是恶性的罪行。最后一条,属于遮戒,在饮酒本性上说,不是恶行,本性非罪,故饮酒不是性罪。但饮酒乱性,开不善之门,是生罪之因,可导致罪行,障碍善法。为防护净行,遮令不饮诸酒。
二、别说戒相:
1、不杀生戒:生是有情的生命,杀是用刀枪木石毒药等东西,断有情的生命,这是一种残忍的行为。佛法以慈悲为根本,杀害有情的生命,是违反佛法的慈悲本怀的,所以应当戒杀。
五缘成犯
杀戒以杀人为重,杀异类旁生为轻。杀人以具足五个条件成不可悔(不可以作法忏悔):
(一)是人,(二)人想,(三)杀心,(四)兴方便,(五)前人命断。
是人——所杀者是人,而非异类旁生。
人想——蓄意杀人,而非想杀异类旁生。
杀心——有心杀人,而非无意误杀或过失杀人。
兴方便——运用杀人的方法。
前人断命——被杀的人,断定已死。
杀生的过患
第一个是失坏皈依戒。
第二是来世受报。这个异熟果报就是去世以后,堕到地狱之中受痛苦。
第三种过患,是现世短寿、多病。
两种开缘
第一狂乱坏心;
第二是无杀心。
2、不偷盗戒:偷盗是不与取,即他人财物,不与而盗心窃之,将其取离本处而据为己有。【优婆塞以三种取他重物,犯不可悔:一者,用心;二者,用身;三者,离本处。】
具六缘犯不可悔罪:
(一)他物,(二)他物想,(三)盗心,(四)兴方便,(五)值五钱[八分银子],(六)离本处[位置、形状、颜色]。
(一)、他物——他人的财物。
(二)、他物想——明知是他物而非自己之物。
(三)、盗心——起偷盗的念头,亦即存有偷盗的预谋在先。
(四)、兴方便取——假借种种方法,达成偷盗目的。
(五)、值五钱——所盗之物,价值五个钱。这是佛陀比照当时印度摩羯陀国的国法而制。国法偷盗五钱以上,即犯死罪,所以佛也制定佛子偷盗五钱以上,亦成重罪不可悔。
七种开缘。【又有七种:一者,己想;二者,同意;三者,暂用;四者,谓无主;五狂;六心乱;七病坏心。此七者,取物无犯。】
第一:与己想。以为对方给自己了。
第二:己有想。以为是自己所有的。
第三:同意。同意也就是亲厚想,因和对方情感深厚,知彼必将同意而取。
第四:暂用想。暂时借用而取。
第五:谓无主。也称为粪扫想。以为是他人之所抛弃而取。
第六:狂乱坏心。自己没有自主的判断能力,因痴狂心乱、痛恼所缠而取。
第七:误取。
3、不邪淫戒:除了夫妇之间的男女关系,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,均称为邪淫。
《圆觉经》中说:“若诸世界,一切种性;卵生、胎生、湿生、化生、皆因淫欲而正性命。”可知众生的存在,皆由淫欲而来,若要凡夫众生,皆断淫欲,那是不可能的事;众生修证至三果阿那含位,始得永断淫欲;修禅定而入初禅以上,始能伏住淫欲;欲界众生,虽至第六天,仍在淫欲中。所以淫欲的烦恼,在人类世界是很难戒绝的。佛陀设教,固然盼望一切众生皆能离欲,但此终属不可能的事,所以巧设方便,在家弟子,允许有其正当的夫妻生活。为了造成人间的和乐,佛陀为在家的男女信徒,制定了邪淫戒。
四缘成犯
邪淫戒以具备四个条件,成重罪不可悔:
(一)非夫妇——不是自己已经结婚的妻子或丈夫。
(二)有淫心——乐于行淫,如饥得食,如渴得饮。否则便应如热铁入体,或腐尸系颈。
(三)是道——须于口道、小便道(阴道)、大便道行淫。
(四)事遂——造成行淫的事实。男女二根相接相入,如胡麻许,即成重罪不可悔。
开缘三种
第一个是为怨家所执。如热铁入身,惟苦无乐,没有乐受。
第二个是熟睡不觉知。
第三个是狂乱坏心。
4、不妄语戒:妄语是虚妄不实的言语。分为三大类:大妄语、小妄语、方便妄语。最重要的是犯大妄语罪。大妄语具备五个条件,即成重罪不可悔:
五缘成犯
(一)所向是人——对人说大妄语。
(二)是人想——认定对方是人,而不是非人或畜生。
(三)有欺诳心——蓄意要使对方受欺骗。
(四)说大妄语(说重具)——自己未证圣果圣法,而说已证圣果圣法,乃至实未得四禅定,而说已得,实未见天来、龙来、神来、鬼来,而说见到天来、龙来、神来、鬼来。
(五)前人领解——对方能领解所说的内容,如对方是聋人、痴人、不解语人,及向非人、畜生等说大妄语,不犯重罪。
四种开缘
第一是向人说证果法,不言自证。
第二者是误说。
第三是戏笑说。
第四是狂乱坏心。
5、不饮酒戒:
酒是一种有刺激性的饮料,包括一切可以醉人的酒,无论是粮食做的、果子做的、药物等做的,干的、湿的,都在戒禁之内。只有酒色,没有酒香酒味,不能醉人者,不犯。【酒色酒香酒味。能令人醉者。随咽咽犯。若但作酒色。无酒香无酒味。不能醉人及余饮皆不犯。】
酒戒是佛教的特胜,其他各宗教没有戒酒的,因为佛教是重于智能的,饮酒能使人昏迷沉醉,所以不许饮。【优婆塞。不得饮酒。】
酒的本身,并无罪恶,所以饮酒属于五戒之中唯一的遮戒。因为饮酒之后可能造成罪恶,为了遮止因饮酒而造成犯戒的罪恶,所以不许饮酒。饮酒虽不即是犯戒,酒却最能使人犯罪,三杯一下肚,由于酒精的刺激,使得神经系统,兴奋、胆大、冲动、盲目、失去了理智的控制,可以骂人、打人、杀人、强奸、放火。
饮酒的罪报很可怕,《善恶所起经》中说饮酒有三十六过失,从资财散失、多疾病、兴斗诤到身坏命终,堕大地狱,受苦无穷。犯酒戒死堕沸屎地狱,生生愚痴,失智慧种。所以佛弟子不应饮酒。
三缘成犯
饮酒具足三个条件,成可悔罪:
(一)是酒——能醉人的饮料;
(二)酒想——明知是酒;
(三)入口——不得一滴沾唇,入口则一咽,犯一可悔罪。
五种开缘:
第一个是食中不知有酒而误饮。
第二个是或酒煮物,已失酒性,不能醉人者。
第三,病时,余药治不好,以酒为药。
第四是以酒涂疮。
第五个是狂乱坏心。
八关戒斋
八关戒斋的内容:
一、不杀生。
二、不偷盗。
三、不非梵行(不淫)。
四、不妄语。
五、不饮酒。
六、不著香华发蔓,不香油涂身;不歌舞倡伎,不故往观听。
七、不坐卧高广大床。
八、不非时食。
此八戒之中,除了六七八的三条戒,其余前五条戒,则与五戒基本相同,只是第三条的“不邪淫”改为“不淫”。
六、不着香华鬘,不香油涂身;不歌舞倡伎,不故往观听戒
释名
华鬘:古时候印度人,喜欢用香华贯起来,戴在头上,以作庄严。不着香华鬘:包括不得戴耳环、项链、手镯、指环、手表、领带。
香涂身:印度的有钱人常于沐浴之时,令童子,拿名贵的香料之粉末,给他们涂摩身体,如今人之用香粉、香肥皂也。不香涂身:包括不得用香水、香油、脂粉。
歌舞倡伎:
歌者:唱歌。舞者:跳舞。倡伎者:谓吹萧弹琴,操作乐器。
不歌舞倡伎:包括不得听弹琴、吹笛、歌唱,不得围棋、陆博、射箭、驰马、算命、试剑,不得往观戏剧、无益之影片,一切歌舞技艺与杂耍。
七、不坐卧高广大床戒
释名
高床之尺寸《阿含经》:足长一尺六寸非高,面阔四尺非广,长八尺非大,随一种过量即犯。
床有二种:高大,妙好
在家人受了八关斋戒的日子,应该男女夫妇分房睡。以单人床为佳。
八、不非时食戒
释名
从清晨明相出现至日正中,为食之时。从日过中至次日未天亮之前,非食时故名非时。非时而食,名为破斋,咽咽结罪。
罪相
过日正中而食,—咽咽结中可悔罪。
明相者—以伸手能清楚见掌纹为准。
具缘成犯
三缘:是非时:日偏西如一发瞬。
非时想——知是非时。
食入咽(咽咽结罪)
开缘
若有病可以吃药,如:枇杷膏、中西药丸、药粉、果汁(必须滤渣,不可咬食)
六斋日
一、农历初八、十四、十五、二十三,以及月底最后两日,便是六斋日。
二、受菩萨戒的人,必须于六斋日受八关斋戒,否则犯菩萨戒。
受八关斋戒之条件
一、唯有人类可以受戒
《萨婆多论》云:“凡得波罗提木叉戒者,以五道而言,唯人道得。”
二、犯五逆破净戒者不得戒
《萨婆多论》云:五逆人:杀父、杀母、杀阿罗汉、出佛身血、破僧轮,
破净戒:破他梵行——污比丘尼、污受八戒、五戒之人
自破梵行:破四根本戒(如杀、盗、淫、妄)尽不得戒。
三、受持的时限
《萨婆多论》云:“受八关斋戒佛本制一日一夜,不得过限(不可二、三乃至十日,一时受)。”
《成实论》云:“五戒八戒,随日月长短,或一年一月,乃至半日半夜。重受、减受并得。”
受八关戒斋是为种植出世的善根,受持八关戒斋,虽仅一日一夜,终究必因此一功德而将得到涅盘之果!
菩萨戒
一、何谓菩萨?
菩萨,全称“菩提萨埵”,是印度梵文的音译,意译是“觉有情”。觉是觉悟、觉了、觉知、觉见的意思;有情是有情爱及情性、有生命的众生。“觉有情”含有两重的四层意思:一重是发心上求无上觉(佛)道的有情众生,并也发心启化一切有情众生皆得无上觉(佛)道;一重是自己已经悟见了觉(佛)的本性,同时也要使得一切有情众生都能悟见各自本具的觉(佛)性。合拢来说,便是上求佛道以自觉,下化众生以觉他,这就是“菩萨”的意思。菩萨又名“大道心众生”,即发了上求佛道,下化众生的大菩提心的众生。
二、何谓菩萨戒?
菩萨之所以称为菩萨,并不是平空而来的,是要由佛法而来,要由受菩萨戒而来。诸佛均由于受持菩萨戒而成佛,所以菩萨戒是养育三世诸佛的摇篮。《梵网经》中说,菩萨戒“是诸佛之本源,菩萨之根本;是大众诸佛子之根本。”不行菩萨道,虽信佛而永不能成佛;要行菩萨道,须受菩萨戒,所以菩萨戒是一切诸佛之能成佛的根本原因,也是菩萨之所以成为菩萨,成为佛子的根本所在。菩萨戒是佛为发了菩提心的众生制定的具体行持标准,行为轨范,是佛对菩萨的慈悲加护。菩萨戒是菩提心的具体彰显和落实,是看得见,摸得着的菩提心。
三、菩萨戒的内容:
菩萨戒的内容,是三聚净戒。所谓三聚净戒,一共只有三句话,但却包括了自度度人及上求下化的所有法门。这三句话是这样的:
(一)持一切净戒,无一净戒不持。
(二)修一切善法,无一善法不修。
(三)度一切众生,无一众生不度。
在经中称这三聚净戒为:第一摄律仪戒,第二摄善法戒,第三饶益有情戒。所谓三聚净戒,就是聚集了持律仪、修善法、度众生的三大门类的一切佛法,作为禁戒来持守。
三聚净戒的内容,可以说是无所不含无所不包的:摄律仪戒,涵容了大小乘的一切戒律、威仪;摄善法戒,包罗了八万四千出离法门;饶益有情戒,概括了慈、悲、喜、舍,广度一切众生的弘愿与精神。所以,三聚净戒,也总持了四弘誓愿的精神!
四、菩萨戒的种类:
菩萨戒的种类,大体应该分为两种性质:一种是顿立而可单受的菩萨戒,一种是渐次而须先受三皈五戒等之后再受的菩萨戒。
自古迄今,藏经之中已收并已译成汉文而受重视研究的菩萨戒本或菩萨戒经,共有如下六种:
(一)《菩萨璎珞本业经》(二)《梵网经》菩萨戒本
(三)《瑜伽论》菩萨戒本(四)《菩萨地持经》戒本
(五)《菩萨善戒经》戒本(六)《优婆塞戒经》戒本
若以顿渐二类来分,《璎珞经》与《梵网经》是属于顿立的一类,没有受三皈五戒也可直接来受。其余的《瑜伽论》、《地持经》、《善戒经》、《优婆塞戒经》的四种戒经,是属于渐次戒的,不得单受或顿受,应该先受了七众的七种戒全部、少部分或一部分的一众戒之后,才可求受。
这六种菩萨戒本,由于所对机宜的不同,又有在家出家及偏轻偏重的分别。出家与在家的区别,主要是以淫戒来分判的。《璎珞经》与《梵网经》是断淫而不是绝无淫行,是以出家为主而又略兼在家心行的;《瑜伽论》是在家与出家兼容的;《地持经》与《善戒经》是出家的;《优婆塞戒经》是在家的。
五、菩萨戒的重戒与轻戒:
每种菩萨戒都有重戒和轻戒。重戒与轻戒的分别,是在“根本”及“种类”的不同,或是“性罪”与“遮罪”的不同。一切戒的根本,称为根本戒。比如杀、盗、淫、妄,便是一切戒的根本;从每一种根本中所产生的同类小戒,称为种类戒。比如打伤众生,是杀戒的种类;损他人财物是盗戒的种类;摩触异性是淫戒的种类;无意味话是妄语戒的种类;虽犯类似杀盗淫妄而未达到杀盗淫妄已遂罪的程度,便称为种类戒。
所谓性罪与遮罪,是从犯罪的果报上说的,比如杀、盗、淫、妄,不论受或不受戒,凡是造成事实,便是一种罪恶,未来必定受报。因其本性就是罪行,就是业报的正因,所以称为性罪。又如不以最大的努力去救护众生,不受菩萨戒者,不算犯戒,不会有罪;受了菩萨戒者,由于戒中规定(称为遮止)不以最大努力救护众生,便有罪,所以称为遮罪。再如不受菩萨戒者,不学大乘经律并无罪过,受了菩萨戒的人,便不能不学大乘经律了,是遮止你不得不如此者,所以称为遮戒。
受戒持戒的功德是很大很大的,受戒而不持戒,罪过也是很大的。有赏有罚,乃是必然的道理。受持一戒有一戒的功德,犯破一戒也有犯破一戒的罪过,受持重戒的功德大,犯破重戒的罪过也大。所以我们在受戒的前后,一定要把轻重戒的内容,认识明了。
各种菩萨戒的重戒和轻戒都是有条数的,如:梵网菩萨戒是十重四十八轻,地持菩萨是四重四十三轻等等。实际上,菩萨戒的内容是包罗一切的,是不能以条文数字来标列的,若有可资标立的范围,便成了有限,便不能称性如理。菩萨戒的内容,应该是无极无限的,所以《大智度论》说:广有尘沙等数,便是这个道理。各种戒经中所列的条文,只是就其粗者、要者、显者,举其大端而已。所以我们也不必仅仅计较于条文的内容及其多少的问题而研究了。但此条文,确是初发心菩萨的心行依准,故也不得忽略,必须认真学习。
六、求受菩萨戒的条件:
因为菩萨戒有顿立与渐次的不同,又有在家与出家的不同,对于求受菩萨戒的条件,也就各有宽严的不同了,但有两个主要的条件是必须具备的,那就是:
第一要有感戒之善。
第二要无障戒之恶。
感戒之善,分为两种:一是菩萨种姓,二是发菩提愿。
所谓菩萨种姓,是指大乘的根性而言。舍己为人,忘我而利人,便是菩萨根性的菩萨精神,如果没有这一精神,终究无法达到成佛的目的。
发菩提愿的本意,是指努力精进为善去恶的意志,有了大乘的根性,若无坚强的志愿,来促成这一大乘根性的圆满究竟,虽有大乘根性,也是没有用处。正像一块上好的材料,可以做成上等的家具,如果不去加工制作,再好的材料,终也仅是材料而已。所以《地持经》中说:“若有菩萨种姓,而不发心,不修行方便,不能疾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”
“感戒之善”,如同可染的布料,必先有了可染的性质(根性)及其须染的要求(发心),才能把颜色染上布去。
第二个主要的条件:“要无障戒之恶。”什么叫作障戒之恶?所谓障,便是烦恼障、业障、报障,这是障碍众生了生脱死行菩萨道的三大障碍。
在菩萨戒的受戒法中,只问七逆:出佛身血、弑父、弑母、弑和尚、弑阿阇黎、破羯磨转法轮僧、弑圣人。七逆属于业障,凡是犯了七种逆罪之中的任何一种者,便不能受菩萨戒,这是主要的障戒之恶。至于犯了十重戒,能不能再行受戒,有不同说法。据梵网菩萨戒说,则经忏悔见到好相灭罪后,可以重受。
其实,三障之中,障障都可能成为菩萨的戒障,只是烦恼障(放逸、愚痴等)、报障(堕入三途等),不一定成为戒障,故遮难条文中并未列入。
“障戒之恶”,如同抗药性极强的病菌,若有此类病菌存在于人体之内,吃药进补,都是无法生效无法受补的。七逆罪的性质,大概可用今日医药界最感头痛的癌菌来相比吧?
七、菩萨戒的秉受方法:
据《璎珞经》卷下说,秉受菩萨戒有三种:
一是诸佛菩萨现在前受,得真实上品戒,这是佛世芳范。
二是菩萨法师教诫受,得中品戒,这是佛后通轨。
三是千里无师在诸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,得下品戒(依《梵网经》需见好相方得戒),这是因障缘而开的方便。
八、受了菩萨戒之后:
受了菩萨戒之后,应当好好学戒、持戒,发菩提心,行菩萨道。
菩萨戒的每一戒都是“无尽戒”;持一戒,即在一切众生分上得到持戒功德,众生之数无量,持戒的功德也就无尽了,所以受持菩萨戒的功德之大,大得无法比喻。
菩萨戒的受持时间是“尽未来际”,所以命终不失戒体。菩萨戒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失戒:一是犯了重戒,二是故意舍去大菩提心。犯重戒有两种:一是破重戒,是以上品烦恼缠犯(如故意杀人);二是污重戒,是以中品烦恼缠犯(如过失杀人)。破重戒者,便失菩萨戒,污重戒者,尚可依法悔过。故舍大菩提心,即是对人宣布不做菩萨了,或者不相信有菩萨行了,或者以为大乘不如小乘好而不学大乘法了,乃至不信佛法而信外道了,这都成为舍菩萨戒的因缘。
受了菩萨戒后,需半月半月布萨,以便忏罪而清净三业,以便诵戒而长养功德。但对诵戒一事,不限半月一次,而是可以日日诵,乃至时时诵的,最少不得少过半月一诵,如若不诵者,那就“非菩萨,非佛种子”了。
忏悔法
作法、取相、无生三种忏悔法:
1、事忏(助行):
作法忏——身礼拜、口称唱、意思惟,三业所作,一一依于法度而披陈罪过,求哀忏悔。
取相忏——谓定心运想,于道场中,或见佛来摩顶,或见光现,或见花飞,或梦见诸瑞相,或闻空中声。于此诸相,随获一种,罪即消灭。凡《法华》、《大悲》、《占察》等一切行法,皆属取相忏摄。能灭根本重罪,令净戒复生。
2、理忏(正行)——无生忏:一切罪业皆从一念不了心性所生,若了心性本空,罪福无相,则一切法皆悉空寂,罪亦消灭。
所犯罪较轻时用作法忏,较重者(如四重罪)须用取相忏,但是很难忏,所以根本重罪一定不能犯。理忏则须教理通达才能做到,并非按照经本念“万法皆空”即可,没有那么容易。总归一句话,受戒之后要谨慎,切勿犯戒,犯易忏难。
说罪法
受戒之后,护持净戒,是佛弟子所应为。若遇殊缘而有所毁犯,应须悔罪,还复清净。
若犯上品不可悔罪,依小乘法,则永弃佛海,名为边罪,不许忏悔;惟依大乘法修取相忏,见好相已,则灭破戒之罪。
若犯中品、下品者,应忏悔。忏悔,新译作说罪。
犯中品者,向清净大小乘僧众三人前说罪。犯下品者,向一人前说罪。或无三人,止向二人、一人亦得灭罪。倘无清净大小乘僧众堪向说罪者,但殷重自誓终不复犯,罪亦得灭。若有人可向说罪者,必不得自誓灭也。
说罪文:(先作礼敬已,长跪合掌,作如是说。)
“大德存念!我优婆塞(夷)某甲,有故杀蚊虫命(随其所犯称之),犯下品可悔恶作罪,及此方便恶作罪(凡所犯罪,无论根本、方便、等流,皆有方便罪。说罪时,应并说之),此所犯罪,我今于大德前,从清净来(即从受戒以来),并皆发露,不作覆藏,由发露已,便得安乐。”(如是三说)
所对比丘问言:“汝见罪否?”答言:“我见。”
又问:“将来诸戒能善护否?” 答言:“能护。”
所对比丘言:“善。” 答云:“尔。”